近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發布通知,就取消備案的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繼續教育機構名單事項進行了說明,詳情如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取消備案的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繼續教育機構名單的通知
交辦安監函〔2023〕8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文件精神,鼓勵有條件的各類繼續教育培訓機構面向社會提供試驗檢測人員繼續教育服務,為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和人員提供更多繼續教育選擇,經研究,取消已備案的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繼續教育機構名單,相關文件予以廢止(詳見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廢止的文件目錄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廢止的文件目錄
1.《關于公布第一批備案的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通知》(質監綜字〔2012〕2號);
2.《關于公布第二批備案的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通知》(質監綜字〔2012〕10號);
3.《關于公布第三批備案的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通知》(質監綜字〔2012〕15號)。
抄送:各省級交通質監機構,部職業資格中心,中國交通建設監理協會試驗檢測工作委員會,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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